因受地震影响,成都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《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》,推行了多项优惠措施。
《意见》规定:房屋毁损或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城镇居民,经相关机关审核同意,可申购经济适用房、租赁廉租房,需要购买商品住房的则可享受首次购房的信贷优惠;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,首付房款比例由30%调整为20%,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,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,契税与个人所得税也将得到补贴;同时,按照购买的住房面积,购房者还可得到不同比例的购房补贴。
此外,成都还加大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支持服务的力度,如落实各项税收优惠,并用减免报建费的方式鼓励建设项目按期开工。不过,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在稍后宣布,凡在今年6月15日前已签约备案但在6月15日后撤销备案的商品房,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。
责任编辑:王墨